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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食给她吃,“您先用着,用完咱们就走。这后边有条小路,到渠县的路特别近,咱们从那走,很快就到家了。”

    郑爱娥笑着,夸他:“你心思可真细,连小路都摸得一清二楚。”

    老仆苦笑,哪是他心思细腻,分明是公子想得太过周到,怕夫人不肯走,硬要追上去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公子在林子里的话,“小娥很厉害,可她也是肉体凡胎,遇上千军万马,会害怕会流血会受伤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她的丈夫,她的男人,挡在面前的人不应该是她,而是我。”

    老仆沉沉叹息,眼底又浮现哀色,这样好的公子,老天不公啊。

    “您吃吧,吃完咱们继续赶路。”老仆擦擦眼角,估摸着公子已经成功引开追兵,他按照吩咐送夫人回去便好。

    郑爱娥觉得别扭,可又说不上来,一顿饭吃得坐立难安。

    走在林间小道上,杂草丛生,高大树林扎堆聚在一处,很适合隐匿身形,遇到跟踪也能轻松甩掉。

    郑爱娥圆溜溜的眼睛四处张望,陌生的环境叫她忐忑,更别提原本心头就惴惴不安,感觉像有大事发生一样。

    她莫名感到害怕。

    问前面的老仆,“卫慎之真的先回家了吗?”

    老仆跨过一个大石头,身形僵了僵,故作轻松答:“那是当然,老奴还能诓骗您不成?公子若是知晓,必要重重罚老奴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她没说信,也没说不信,跟着继续往前。

    这条道确实有人走过的痕迹,只不过荒废的有点久,藤蔓草丛都长到了小路上,老仆握着长棍在前边开路,一边敲一边走,惊走蛇虫。

    小道在森林边缘,白天倒不担心会遇到猛兽,就算遇到了,老仆也能应对一二。他年轻时候也见过血,还成功杀死了两头狼。

    临近中午,老仆扒拉出包袱里的干粮,白天路上生火烟气太明显,他准备的都是饼子,虽然冷硬不好吃,但足以裹腹。

    郑爱娥也不挑,拿起就啃,她一向有什么吃什么。

    “还要走多久才能到啊?”她含糊问。

    老仆咽下口水,估算了下,“大概七八日的路程,不过夫人放心,路上没什么毒蛇猛兽,干粮也是够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一路上,她变得有些沉默,这显然不符合常理,老仆纵是再粗心大意也意识到了。

    只要稍一深想就知道,谁家没事不走大道,钻林子里走小路啊!路看着就荒僻,不安全。

    可老仆解释不出来,没法将谎言圆回去。

    郑爱娥拿棍子戳戳地上的小虫子,“你认得回家的路吗?”

    老仆心下一松,只要夫人没闹着折返就成,“老奴自然认得,您就放心吧。一定能将您平安带回家。”

    两人又走了一路,悉悉索索,入夜了。

    老仆坐在火堆旁,打着精神守夜,可终究年纪上来了,没撑住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一道娇小的身影站了起来,悄悄从包袱里摸出两个饼子揣到怀里,夜里凉风一阵一阵的,年纪大点的人容易生病,她将自己的毯子盖到了老仆身上。

    火堆摇曳,她的身影消失在暗处。

    林间鸟雀时有时无叫唤着,大自然漆黑一片,郑爱娥举着火把折返,周围静悄悄的,她心里怕极了,感觉前后左右都有不明生物注视着她。

    可是她必须往前,臭小子失踪了,她得回去找他!

    想到自己伟大的任务,她心中顿生无限勇气,脚步踏得更实了。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卫慎之犯了什么事要东躲西藏,又为什么不告诉她,但是郑爱娥想,依照那小子的脾性以及傲气,估计也不是作奸犯科的坏事。

    她的脑袋瓜子呢只是一般聪明,花了半天才意识到被骗了,家里还是得有个更聪明的脑袋在才行。

    哪怕这个人蔫坏,郑爱娥还是想把他找回来。

    一家人,整整齐齐才算一个家,少了一个、缺了一半,都不是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新的一天,旅店老板打着哈欠开门做生意,昨儿一群鄢人卫卒还来他店里盘问,可惜来晚了一步,人分两波,早走了。

    然后他们迟疑了一会,追那个驾马车的小白脸去了。

    旅店老板捧着铜镜照脸,其实他也长得挺好看,白皙俊秀,一副文质彬彬书生模样,可惜跟那个人比起来,还是差了那么一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颜色。

    但也算得上翩翩美男子,不然也不能从平城卫兵手上骗到媳妇。

    想到那个平城卫兵昔日趾高气昂的嘴脸,他叹息了声,算了,人家只是一个没有媳妇的可怜虫。

    “嘭——”一道人影扑到柜台上,身披玄色斗篷。

    旅店老板吓得铜镜都掉到了柜台上,“鬼啊啊啊啊啊!”

    来人抬起头,露出小巧圆脸,“我不是鬼。”

    哦,原来是昨日那人的妻子……嗯?!旅店老板倏然反应过来,鄢人不就是要找她?那他是不是可以……

    郑爱娥走了一晚上,干粮和水都空了,肚子饿得咕咕叫,她去旅店灶头翻出食物就开吃,然后又拿了布兜子往里面塞东西。

    旅店老板坏事还没干,就见她在抢劫,急得跑过来吱哇大叫。

    郑爱娥捂住耳朵,吵死了,“又不是不给你钱。”

    她倒出兜里所有的铜板,还扯下头上的玉笄,摘下耳朵上的琉璃耳珰,还有手上一只银镯子,反正全身上下所有值钱的都给他了。

    旅店老板乐不可支,太多了太多了,搓搓手,“这怎么好意思呢?”待会要是那边再给点赏钱,他岂不发了。

    “我还要你的马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她抬脚走出几步又折回来,许是意识到旅店老板不怀好意,郑爱娥随手拿起个东西,当场给他表演了一出,空手碎……嗯铜镜。

    旅店老板亲眼看着铜镜化成粉末洒在地上,目瞪口呆,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。

    郑爱娥单手撑在柜台上,捏起秀气的拳头,小圆脸恶狠狠的,“你若想害我,犹如此镜!”

    话罢,提着干粮出去,马不比之前那头听话,郑爱娥当场让它在接自己一巴掌和给自己当坐骑中选一个。

    然后她成功坐上了马,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臭小子在哪呢?哦对,旅店老板说追兵往南边去了。

    她那么大一个丈夫,还是活的,可不能丢了。

    第47章 捡丈夫

    天一亮,万物又恢复了生机。

    睡梦中,老仆砸吧嘴感觉脸上痒痒的,手一拍,他疼得醒过来,再看手心,吸饱血的死蚊子。

    没办法,荒郊野岭蚊子又毒又多。他捞起裤管和袖管,全是密密麻麻的包。

    哎哟,早知道带些驱虫的草药了,也不知道夫人被叮了多少个。

    他打着哈欠,说:“夫人,这些蚊虫最怕艾草和蒿草,老奴待会路上注意摘一些,晚上熏一熏,就没事了。”

    在野外睡了一夜,他腰酸背痛,捶了捶,期间身上的毯子滑落,老仆认得,是夫人的。

    眼眶一热,夫人给他盖了,自己用什么啊?

    “老奴一把老骨头了,将要入土的年纪了,您给老奴盖这个做什么呀?不值当的。您若是着凉,有个什么好歹,老奴百死难赎其罪啊。”

    他擦擦眼角,又怕她心思浮动,半哄半骗道:“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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