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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“那我就会变成死尸一具,再不会跟少爷做对了。你可以将我装在金棺材里,想带到什么地方,就带到什么地方。”

    沈云屏瞪了他一阵儿,手却慢慢松开,十指下滑,在他胸口那道狰狞凶狠的疤上停住。

    那几乎将秦嵬贯穿的疤被沈云屏擦出道道伤口的手覆盖,沈云屏感觉到伤疤下这身体的呼吸和温度,忽地长长地吐出口气儿。

    他转回身,将自己两手搓了搓,道:“我也不知究竟是怎么,就好像忽然有了这样的毛病。起初很是严重,后来才渐有克制。”

    秦嵬顿了顿:“我记得,你曾说过,险些因这过于讲究的毛病搞砸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,让老楼主训了一顿,自知如此下去不行,才算改善,”沈云屏苦笑道,“只是频繁洗澡、吃用之物刷洗数遍这样的毛病虽能克制,擦手的毛病却难以根除。有急事要事时倒还好,精神集中,能一时忘记两只手,但稍有空闲,就又擦起来。”

    他说的不假,秦嵬跟着他这段时间,也时常看到他擦手的动作,有时根本不过脑子。

    八方楼何等地方,定已抓了不少大夫郎中来瞧病,老楼主又是何等严格,两方夹击也没能让沈大少爷改掉这习惯,显然已算是心病。

    秦嵬皱起眉道:“究竟是何时开始的?”

    沈云屏并未回答这问题,只转过头看着他:“你当时在小石城外、我家租的小院内遇袭,险些丧命,还记不记得磨盘与饭桶是如何为你止血的?”

    秦嵬没想到他会忽然问这个,微微愣怔:“左不过是些破布条烂树叶,哦,好似还用了些谢叔留在家里的金疮药……已过去这么多年,我怎会记得清这些?”

    “你记不清,我却忘不了!”沈云屏的笑里带着苦和叹,“用的是你们三个那条狗来了都嫌脏的破毯子!”

    当年事发突然,三乞儿又都年少,磨盘和饭桶已吓傻了,熊瞎子自己则是连喘气儿都费劲,谁还记得慌乱之中用什么给他擦的身,只求短暂堵住伤口,使血不外流更多就得了。

    事后两人推着板车上的一人匆匆上路,破屋里他仨积攒多年七零八碎的“财产”都没带上多少,更何况是一条破毯子?

    秦嵬已然懵了:“你如何知道?”

    “我如何知道?”沈云屏自嘲道,“因为我再回小石城时,那被血浸透、硬得能靠墙根儿立着的毯子还在院里,那么大的血腥味,连其他乞丐都不要它,才能让我捡到。”

    秦嵬抚他后背的手顿住。

    他已不需要去问,就想得到沈云屏当时是怎样的感受。

    这世上的聪明人,或多或少都有过被自己的聪明带来的结果所折磨的经历。

    这一点年少时的谢翎就已深深体会。

    他从只言片语的消息里拼凑出三乞儿的去向,又从地上的痕迹和蛛丝马迹里推测出当夜熊瞎子的遭遇,立时就明白受伤的是谁,也明白这毯子上是谁的血。

    哪怕是笨一些,脑袋转得慢一些,事实带来的冲击和打击就都会缓慢一些。

    可谢翎并没有做一个单纯的笨孩子的机会,他曾有过,但也都随着父母朋友的离去而永远地丧失了这样的机会。

    秦嵬至今仍不敢去看枫山脚下那烧得只剩断壁残垣的道观,而那时的谢翎却还是个孩子。

    沈云屏道:“我知道那破毯子是你三个好容易从大乞丐手里夺回的家当,拽着去水缸里洗干净。可洗了半天也没洗出来,你流的血太多了。”

    他的声音很平淡,十指交握,拇指搓弄、抠挖着指头上细碎的伤疤。

    好像他还在洗那条破毯子。

    秦嵬只觉这搅弄的动作,好似挖在自己心口,不由伸出一只手去,将他的手裹在自己掌心里:“谢翎……”

    沈云屏闭了闭眼,无奈又痛苦地自喉管中挤出话来:“我忘不了留在我手上的味道!”

    秦嵬只觉身上好似痉挛一样地疼起来。

    方锦死前留在谢翎手上的血,和熊瞎子凝固后又在水缸里泡开的血,似千斤重担,压在谢翎的身上,将他死死地裹住。

    那并非是血的气味。

    那是绝望和离别的味道。

    那是曾拥有的一切如今都已离开自己的味道,残忍无情地将尚且年少的谢翎压垮。

    但他还不能垮塌,因为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。

    所以只能在短暂的垮塌后迅速重建,而这重建的过程里,这气味丝丝缕缕地渗入其间,成了他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沈云屏深吸口气,还要再说下去,却感觉秦嵬猛然坐起,似年少时打闹摔跤一般,将他扑倒,死死压着。

    方才折腾得不轻,爽的时候还不觉得,这会儿沈云屏才逐渐感觉身上的异样,被秦嵬塌天大祸一般压下来,什么难过伤心都被挤得如隔夜饭一样吐掉,只剩骂娘:“你疯了不成?”

    秦嵬苦笑的声音却响起:“你我如今,都各有各的轴脾气和残缺,是不是?”

    沈云屏愣了愣,想起秦嵬那“屡教不改”的毛病,不由也苦笑起来:“真是再对没有了。”

    秦嵬并不说那些医理,也不勒令沈云屏再不许擦手上的伤口。

    因为他完全理解这是怎样的感受。

    秦嵬自街头混饭到如今江湖扬名,早已知这世上最荒唐的事情,就是要别人按自己的喜好和对错来活。

    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,注定要过每个人各自斑驳的一生。

    就如他注定不会再成为养家糊口的寻常人一样。

    自他拿起刀的那天起,就要为自己的道义而活。

    所以他上恶风山,闯毒谷,因为对秦嵬来说,越与他心里的“侠”相近,他就越觉得痛快和安稳。

    而能令他不顾一切地追寻这种理想的前因,是他对生死的麻木。

    因为他就是这样长大的。

    这烙印在他魂儿上的斑驳,哪怕是谢翎、饭桶和磨盘合力,也很难抚平。

    这道理套在沈云屏头上,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谢翎失去一切,才有了如今的八方楼主沈云屏。

    他过早地成长和周旋在黑白模糊的江湖之中,若没有这细腻敏感、多疑多虑的心思,早就被撕成碎片,不知死在何处。

    他如今已撂不开手里这些东西,也已足够擅长搅弄人心,无论如何都很难去做一个洒脱的人。

    所以他终其一生都会记得沾满秦嵬血的破毯子是什么气味。

    因为这是谢翎被压垮后重新长出的,沉重的血肉和骨头。

    只有这样肩负着许多东西活着,他才能觉得清醒,才意识得到自己在前进。

    这是在成长之中留下的斑驳,如沈云屏难以令秦嵬改变对生死的漠然一样,秦嵬也很难轻易卸下压在他身上的生死苦痛。

    他们都只能让对方意识到这毛病的存在,而很难将其从对方的体内拔除。

    秦嵬的手自沈云屏脊背攀援而上,在他的后脑勺抓了抓,哑声道:“我还活着呢,谢翎。”

    沈云屏的神色柔和下来:“我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,”秦嵬拉起他的手,按在自己胸口那道狰狞的老疤上,“我的伤口早已痊愈,谢翎,你也不必再洗那条破毯子了。”

    就像他也不需要去买下那两个破院子,再在里头栽两个破杏树一样。

    烙在神魂上的斑驳终其一生或许都难以填平,但拴着他俩的绳子,却至少有两根是因彼此而系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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